甲不小心将身份证遗失,被乙捡到,2018 年 3 月乙以甲的名义与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乙认缴出资 100 万元,实际只出资了 1 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关于未缴足的出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应由甲缴足
B: 应由乙缴足
C: 应由丙缴足
D: 应由甲丙共同缴足
【考点】本题考查的是股东资格——冒用他人名义出资的责任承担
【解题思路】冒用他人名义出资——谁干的谁承担责任。
【具体解析】B 选项:(乙)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乙)应当承担 相应责任。B 选项正确,应选;ACD 选项: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 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甲)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CD 选项错误。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