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方案的内容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 发行对象为 199 人
B: 发行对象中的信托公司可以用受托管理的资金认购
C: 实际控制人认购的股份只需锁定 12 个月
D: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考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解题思路】熟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具体解析】A 选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故 A 选项说法错误;B 选项: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故 B 选项说法错误;C 选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故 C 选项说法错误;D 选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故 D 选项说法正确。
注:“发行对象不超过3 5 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 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3 5 名。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