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单选题】


郭某出售一辆奔驰跑车,2月2日,与刘某订立买卖合同,刘某已经付清全款50万元,约定2月14日提车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月8日,与牛某订立买卖合同,当场提车,约定2月14日付款并办理登记手续;2月10日,与王某订立买卖合同,王某尚未付款,但当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2月14日提车。2月14日,刘某、王某、牛某均要求郭某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应当与刘某履行合同,因为刘某的合同成立在先

B: 应当与牛某履行合同,因为牛某受领交付在先

C: 应当与王某履行合同,因为王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先

D: 由刘某、牛某、王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郭某决定

答案解析

【解析】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选 B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相关题目
1、郭某出售一辆奔驰跑车,2月2日,与刘某订立买卖合同,刘某已经付清全款50万元,约定2月14日提车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月8日,与牛某订立买卖合同,当场提车,约定2月14日付款并办理登记手续;2月10日,与王某订立买卖合同,王某尚未付款,但当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2月14日提车。2月14日,刘某、王某、牛某均要求郭某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2、3.卫某希望买下赵某的汽车,双方于6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因此时汽车为胡某借用,故赵某于6月5日通知胡某汽车已转卖卫某,让其向卫某交付汽车。6月7日,卫某与赵某办理了车辆转让登记,6月21日,胡某将汽车返还给卫某。按照物权法规定,卫某取得汽车所有权的时间为()。 3、10月3日,宋某、陈某投资设立了甲有限合伙企业,宋某为普通合伙人,陈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宋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他事项均未作约定。12月1日,陈某与于某签订了价款为10万元的买卖合同,且于某有理由相信陈某为普通合伙人。12月10日,陈某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又以甲企业的名义与刘某进行交易,给甲企业造成5万元的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4、【第3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业务。2021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1辆定制的自产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2.6万元,另收取手续费3.39万元。 (2)将10辆自产小汽车对外投资,小汽车生产成本9万元/辆,甲公司同类小汽车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17万元/辆、平均销售价格15万元/辆、最低销售价格12万元/辆。 (3)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给4S店一批自产小汽车,6日签订合同,11日收到预收款,16日发出小汽车,21日开具发票。 (4)生产中轻型商用客车180辆,其中171辆用于销售、3辆用于广告、2辆用于本公司管理部门、4辆用于赞助。 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3.甲公司当月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自产小汽车,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5、【第3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业务。2021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1辆定制的自产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2.6万元,另收取手续费3.39万元。 (2)将10辆自产小汽车对外投资,小汽车生产成本9万元/辆,甲公司同类小汽车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17万元/辆、平均销售价格15万元/辆、最低销售价格12万元/辆。 (3)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给4S店一批自产小汽车,6日签订合同,11日收到预收款,16日发出小汽车,21日开具发票。 (4)生产中轻型商用客车180辆,其中171辆用于销售、3辆用于广告、2辆用于本公司管理部门、4辆用于赞助。 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计算甲公司当月销售定制的自产小汽车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6、10月3日,宋某、陈某投资设立了甲有限合伙企业,宋某为普通合伙人,陈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宋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他事项均未作约定。12月1日,陈某与于某签订了价款为10万元的买卖合同,且于某有理由相信陈某为普通合伙人。12月10日,陈某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又以甲企业的名义与刘某进行交易,给甲企业造成5万元的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7、【第3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业务。2021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1辆定制的自产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2.6万元,另收取手续费3.39万元。 (2)将10辆自产小汽车对外投资,小汽车生产成本9万元/辆,甲公司同类小汽车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17万元/辆、平均销售价格15万元/辆、最低销售价格12万元/辆。 (3)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给4S店一批自产小汽车,6日签订合同,11日收到预收款,16日发出小汽车,21日开具发票。 (4)生产中轻型商用客车180辆,其中171辆用于销售、3辆用于广告、2辆用于本公司管理部门、4辆用于赞助。 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2.计算甲公司当月以自产小汽车对外投资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8、【第3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业务。2021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1辆定制的自产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2.6万元,另收取手续费3.39万元。 (2)将10辆自产小汽车对外投资,小汽车生产成本9万元/辆,甲公司同类小汽车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17万元/辆、平均销售价格15万元/辆、最低销售价格12万元/辆。 (3)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给4S店一批自产小汽车,6日签订合同,11日收到预收款,16日发出小汽车,21日开具发票。 (4)生产中轻型商用客车180辆,其中171辆用于销售、3辆用于广告、2辆用于本公司管理部门、4辆用于赞助。 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4.甲公司的下列中轻型商用客车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9、卫某希望买下赵某的汽车,双方于6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因此时汽车为胡某借用,故赵某于6月5日通知胡某汽车已转卖卫某,让其向卫某交付汽车。6月7日,卫某与赵某办理了车辆转让登记,6月21日,胡某将汽车返还给卫某。按照物权法规定,卫某取得汽车所有权的时间为()。 10、(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