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乙公司拟收购甲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若没有相反证据,下列投资者中可以认定与乙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是( )。
A: 丙公司与乙公司同受丁公司控制
B: 乙公司董事之妻王某,持有甲公司3%的股份
C: 乙公司与戊公司存在联营关系
D: 李某持有甲公司的 5%股份且持有乙公司 25%的股份
【考点】本题考查的是上市公司收购
【解题思路】熟悉一致行动人的界定
【具体解析】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1)法人与法人:
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选项A正确)
③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④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⑤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⑥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选项C正确)
(2)法人与个人:
⑦持有投资者 30%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选项D错误)
⑧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⑨持有投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选项B正确)
⑩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3)个人与个人:
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 司股份的。
答案选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