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的有( )。
A: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B: 保荐人
C: 承销的证券公司
D: 发行人的董事
【考点】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
【解题思路】掌握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
【具体解析】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答案选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