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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

下列属于辞退福利的是( )。

A: 端午节发放给职工的节日福利

B: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C: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

D: 在职工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与的补偿

答案解析

【考点】辞退福利的确认

【解题思路】掌握辞退福利的确认

【具体解析】选项A,端午节发放给职工的节日福利属于在职期间的非货币性福利,不是辞退福利,选项A错误;选项B和选项C,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保险均为离职后福利,不是辞退福利,选项B和选项C错误;选项D,在职工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与的补偿属于辞退福利,选项D正确。

答案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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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3题】2021年12月月初,某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125万元,12月份发生职工应付职工薪酬业务如下: (1)月初,结算上月应付职工薪酬120万元,其中收回代垫的职工医药费2万元,按规定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6万元、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16万元,通过银行转账发放职工薪酬96万元。 (2)月末,计算分配本月货币性职工薪酬: ①工资支出共计144万元,其中:车间生产工人84万元,车间管理人员16万元,行政管理人员20万元,专设销售机构人员24万元。 ②由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不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共计36万元,其中,车间生产工人21万元,车间管理人员4万元,行政管理人员5万元,专设销售机构人员6万元。 (3)月末,发生如下非货币性职工薪酬业务:计提企业为行政管理部门经理提供5辆免费使用的汽车折旧费,每辆汽车的月折旧额为0.15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企业短期租入的公寓本月租金2.5万元(含税,全部计入当期费用),该公寓免费提供给财务部门业务主管使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4.根据资料(3),下列各项中,该企业关于非货币性福利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2、(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3、(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4、华东公司采用出包方式交付承建商建设一条生产线,生产线建设工程于2×14年4月1日开工并支付第一笔工程款,至2×14年12月31日尚未完工,预计该项建造工程可于2×15年6月30日完工。华东公司为建设生产线筹集资金的情况如下: (1)2×14年1月1日,发行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公司债券10万张,该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5%。利息于每年年末支付。在扣除手续费15万元后,发行债券所得资金973.25万元已存入银行。2×14年4月1日支付工程款300万元,2×14年度未使用债券资金的月收益率为0.3%。 (2)2×14年7月1日,以每股12元的价格增发本公司普通股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在扣除佣金50万元后,增后股票所得资金9550万元已存入银行。已知:(P/A,6%,3)=2.6730;(P/F,6%,3)=0.839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华东公司发生的下列有关支出中,不属于借款费用的是(    )。 5、华东公司采用出包方式交付承建商建设一条生产线,生产线建设工程于2×14年4月1日开工并支付第一笔工程款,至2×14年12月31日尚未完工,预计该项建造工程可于2×15年6月30日完工。华东公司为建设生产线筹集资金的情况如下: (1)2×14年1月1日,发行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公司债券10万张,该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5%。利息于每年年末支付。在扣除手续费15万元后,发行债券所得资金973.25万元已存入银行。2×14年4月1日支付工程款300万元,2×14年度未使用债券资金的月收益率为0.3%。 (2)2×14年7月1日,以每股12元的价格增发本公司普通股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在扣除佣金50万元后,增后股票所得资金9550万元已存入银行。已知:(P/A,6%,3)=2.6730;(P/F,6%,3)=0.839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华东公司发生的下列有关支出中,不属于借款费用的是(    )。 6、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20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21年4月30日,2×2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21年4月30日完成。A公司在2×21年1月1日至4月30日发生下列事项:(1)2×21年2月10日支付2×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2)2×21年2月15日因遭受水灾,上年购入的存货发生毁损150万元;(3)2×21年3月15日,公司董事会提出2×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2元现金股利;(4)2×21年4月15日,公司在一起历时半年的违约诉讼中败诉,支付赔偿金500万元,公司在2×20年年末已确认预计负债520万元。税法规定该诉讼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5)2×21年4月20日,因产品质量原因,客户将2×20年12月10日购入的一批大额商品全部退回,全部价款为500万元,成本为400万元。下列各项中,属于A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是( )。 7、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20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21年4月30日,2×2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21年4月30日完成。A公司在2×21年1月1日至4月30日发生下列事项:(1)2×21年2月10日支付2×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2)2×21年2月15日因遭受水灾,上年购入的存货发生毁损150万元;(3)2×21年3月15日,公司董事会提出2×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2元现金股利;(4)2×21年4月15日,公司在一起历时半年的违约诉讼中败诉,支付赔偿金500万元,公司在2×20年年末已确认预计负债520万元。税法规定该诉讼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5)2×21年4月20日,因产品质量原因,客户将2×20年12月10日购入的一批大额商品全部退回,全部价款为500万元,成本为400万元。下列各项中,属于A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是( )。 8、【单选·2011】公司20×0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27 000万股,20×0年度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8 000万元,普通股平均市价为每股10元。20×0年度,甲公司发生的与其权益性工具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4月20日,宣告发放股票股利,以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基础每10股送1股,除权日为5月1日。 7月1日,根据经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高管人员6 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行权时可按4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1股普通股。 12月1日,甲公司按市价回购普通股6 000万股,以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第1小题至第2小题。1.甲公司20×0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是( )。 9、【单选·2011】公司20×0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27 000万股,20×0年度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8 000万元,普通股平均市价为每股10元。20×0年度,甲公司发生的与其权益性工具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4月20日,宣告发放股票股利,以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基础每10股送1股,除权日为5月1日。 7月1日,根据经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高管人员6 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行权时可按4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1股普通股。 12月1日,甲公司按市价回购普通股6 000万股,以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第1小题至第2小题。2.甲公司20×0年度的稀释每股收益是( )。 10、阅读以下材料,回答以下小题 芳洋公司于2×14年1月1日动工兴建一幢办公楼,工程预计于2×15年9月30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芳洋公司建造工程资产支出如下: (1)2×14年4月1日,支出2 000万元; (2)2×14年5月1日,支出1 000万元; (3)2×14年7月1日,支出4 000万元; (4)2×15年1月1日,支出3 500万元; (5)2×15年4月1日,支出1 500万元; (6)2×15年7月1日,支出1 000万元。 芳洋公司为建造办公楼于2×14年1月1日向A银行借入专门借款6 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按年计提并支付利息。除此之外,无其他专门借款。 除上述专门借款外,该项办公楼的建造还占用两笔一般借款: (1)从B银行取得长期借款4 000万元,期限为2×13年12月1日至2×16年12月1日,年利率为6%,按年计提并支付利息。 (2)发行公司债券2亿元,发行日为2×13年1月1日,期限为5年, 年利率为8%,按年计提并支付利息。 闲置专门借款资金用于固定收益债券进行暂时性投资,假定暂时性投资月收益率为0.25%,进行暂时性投资的收益于年末收到,并存入银行。假定全年按360天计算。 2×14年度工程建造期间,因原料供应不及时,工程项目于2×14年8月1日至11月30日发生中断。 2×15年9月30日工程如期完工,所建办公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上述专门借款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