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盗用乙的身份证,以乙的名义向丙公司出资。乙被记载于丙公司股东名册,并进行了工商登记,但直至出资期限满仍未履行出资义务,后甲将股权转让给知情人丁。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出资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继续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B: 甲继续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C: 乙继续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D: 乙继续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甲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乙是被冒名人,由冒名登记行为人承担相应责任,所以由甲承担出资义务,知情人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