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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

2021年2月1日,甲以一套房为乙设定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3月1日,甲将该房租给丙,租期为1年,房屋交付后丙得知该房设有抵押,遂与甲修订租赁合同,将起租日期修改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1日乙行使抵押权时,要求丙搬离该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甲、丙修订合同的行为无效

B: 丙的租赁权可以对抗乙的抵押权

C: 丙可以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D: 该房拍卖后,甲与丙的租赁合同无效

答案解析

A选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当选。B选项,抵押不破租赁要求租赁先于抵押成立,本题中租赁在后。C选项,丙与乙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不能向乙主张违约责任。D选项,物债两分,房屋所有权变更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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