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500万元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和乙各出资40%,丙出资20%。该公司章程约定的下列条款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股东会表决时,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B: 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应提前20日通知全体股东
C: 公司分配利润时,丙有优先分配权;公司当年利润不足10万元的,仅分配给丙,超过10万元的部分,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D: 公司解散清算后,如有剩余财产,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考点】表决权、股东会、分红权
【解题思路】公司章程最大,体现公司的意思自治
【具体解析】(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先看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选项B:先看公司章程或者全体股东是否另有约定,有约定的先看约定,没有约定的才提前15日通知;(3)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分红权,先看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的,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分红权;(4)选项D:公司解散清算后,如有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答案选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