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9年12月20日与乙公司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2×20年5月20日前将合同标的商品运抵乙公司并经验收,在商品运抵乙公司前灭失、毁损、价值变动等风险由甲公司承担。甲公司该项合同中所售商品为库存W商品,2×19年12月30日,甲公司根据合同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日确认了销售收入。W商品于2×20年5月10日发出并于5月15日运抵乙公司验收合格。对于甲公司2×19年W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恰当性判断,除考虑与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的符合性之外,还应考虑可能违背的会计基本假设是( )。
A: 会计主体
B: 会计分期
C: 持续经营
D: 货币计量
【考点】会计基本假设
【答案解析】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间隔相同的期间。会计分期的目的在于通过会计期间的划分,将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连续、相等的期间,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报财务报告。本题甲公司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在2x20年确认收入,但其却在2x19年确认,违背会计分期假设。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