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 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 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 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考点】按份共有
【解题思路】掌握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进行重大修缮的处理
【具体解析】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中,对共有的不动产进行重大修缮的、变更性质或者用途,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如果要对房屋进行重大修缮,那么4人中,至少需要3人同意才可以。因此,选项C符合题意,当选,其余选项说法不当。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