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2×13年新成立的公司,2×13年发生经营亏损1 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预计未来5年内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2×14年实现税前利润200万元,未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预计未来4年内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剩余亏损。2×14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假设根据2×14年颁布的新所得税法规定,自2×15年1月1日起该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变更为25%。2×15年实现税前利润600万元,2×15年未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预计未来3年内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剩余亏损。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2×13年末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30万元
B: 2×14年末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为0万元
C: 2×14年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66万元
D: 2×14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200万元
E: 2×15年末当期应交所得税为0万元
题目解析: 2×13年年末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30=1000×33% 贷:所得税费用 330 2×14年年末 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导致部分暂时性差异转回 借:所得税费用 66=200×33%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66 当年因为未来税率调整而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借:所得税费用 64=800×(33%-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64 2×15年年末 借:所得税费用 150=60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
答案选 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