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甲公司2016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55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10000万股,当年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变化。2016年1月1日按每份面值100元发行了100万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00万元,无发行费用。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6%,利息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债券发行一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的分拆,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甲公司2016年度稀释每股收益为( )元/股。
A: 3.55
B: 0.25
C: 0.75
D: 3.27
【解析】2016年度基本每股收益=35500÷10000=3.55(元/股),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10000×6%×(1-25%)=450(万元),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0000÷10=1000(万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450÷1000=0.45(元/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甲公司2016年度稀释每股收益=(35500+450)÷(10000+1000)=3.27(元/股)。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