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失物招领处将一块儿已经超过招领期限的手表以拍卖方式卖给甲。乙从甲处盗得该表并赠送给丙,丙将该表丢失,被丁拾到。经查,该手表原本为戊所有。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 )。
A: 甲
B: 丙
C: 丁
D: 戊
【考点】动产所有权的特殊取得方式
【解题思路】掌握拾得遗失物的知识点以及善意取得的规定
【具体解析】民法典第318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本题中,甲以合法拍卖方式得到该表,属于正当取得。另外,盗赃物,遗失物,漂流物,隐藏物,都不适用于善意取得。乙从甲处盗得该表并赠送给丙,不管丙知不知情,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为乙是盗取甲的手表,不是基于真权利人的意思表示。后丁拾得手表,丁作为拾得人也不能获取遗失物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甲,选项A正确。选项BCD均错误。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