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向乙公司发出购买一批绿豆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6月12日前回复。6月4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6月5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绿豆,遂向乙公司发出反悔的通知,该通知于6月6日到达乙公司。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绿豆缺货,问甲公司是否能用红豆代替。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
A: 6月5日
B: 6月6日
C: 6月10日
D: 6月12日
【考点】要约
【解题思路】掌握要约失效的情形。
【具体解析】本题中要约人(甲公司)确定了承诺期限,因此该要约不可撤销。乙公司6月10日的回复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是新的要约,导致原要约失效。因此,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6月10日。选项C正确。其余选项错误。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