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1115】甲公司在2×20年1月1日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税,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成本是120万元。2×20年4月30日,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6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 120
B: 136
C: 150
D: 134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不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所以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120+16=136万元,选项B正确。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