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某上市公司董事。2018年1月8日和22日,甲通过其配偶的证券账户,以每股20元和每股21元的价格,先后买入本公司股票2万股和4万股。同年7月9日,甲以每股22元的价格将6万股全部卖出。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得收益中,应当归入公司的金额是( )。
A: 0万元
B: 2万元
C: 4万元
D: 6万元
【考点】本题考核内幕交易
【解题思路】熟悉短线交易相关规定
【具体解析】上市公司董事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本题中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的收益为4*(22-21)=4万元,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ABD不正确。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