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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  )。

A: 与债权人有尚未了结债务的人

B: 曾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

C: 破产案件受理的4年前曾担任债务人董事的人

D: 破产案件受理前2年内曾担任债务人法律顾问的人

答案解析

【考点】本题考核管理人制度
【解题思路】管理人的资格与指定。
【具体解析】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社会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有利害关系的情形:(1 ) 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 )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 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 3 ) 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 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 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 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清算组成员的派出人员、社会中介机构的派出人员、个人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情形:(1 ) 上述情形;(2)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 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3 ) 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选项AD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可担任管理人。选项B属于情形(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不可担任管理人。本题选C。

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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