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20年10月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毁损,损失3个月前外购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账面成本是32.79万元(含运费2.79万元),已经按规定抵扣过进项税额,取得保险公司赔款8万,税务机关接受了该企业的资产损失专项申报,则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损失数额( )万元。
A: 29.87
B: 28.94
C: 37.87
D: 36.94
【答案】B
【考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
【答案】对于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前扣除的损失=32.79+(32.79-2.79 )×13%+2.79×9%-8=28.94(万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