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拟移民国外,遂与乙订立合同出售其房屋,并约定乙应当在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价款。后甲取消了移民计划,并向乙表示不再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合同尚未生效
B: 合同生效,但是甲有权解除合同
C: 合同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D: 合同生效,但乙只能请求甲赔偿损失
【考点】物权的变动
【解题思路】掌握物权变动的原因
【具体解析】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题中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签订合同,则合同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题中甲拒绝办理变更登记,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乙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即办理变更登记。选项C正确。其余选项均错误。以下针对本题就物权变动进行总结。
物权变动:
1.物权变动的原因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必以公示为前提,但处分前要登记公示。
2.债权行为VS物权行为
(1)债权行为:不需要考虑有无处分权,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生效,同一标的物上成立的数重买卖合同均可有效。
(2)物权行为:需要考虑有无处分权,无权处分效力待定,物权只能被转让一次。
提示:物权变动的分离原则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相分离:物权是否变动与合同效力无关。
典型考法:合同有效,但物权不变动。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