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自2×19年6月开始筹建,至年底筹建结束,共发生筹办费1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万元,筹办费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开办费)100万元,贷:银行存款100万元。2×20年1月,该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年实现营业收入2 500万元,成本费用2 300万元,其中发生业务招待费20万元,企业选择筹办费一次性在开业当年扣除。该公司2×20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 )。 (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A: 112
B: 96
C: 100
D: 60
【答案】A
【考点】税前扣除原则和范围
【解析】企业筹建期间,与筹办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实际发生额的60%(单标准)计入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2×19年可扣除的筹办费当中的业务招待费=10×60%=6(万元),可扣除的筹办费为=100-(10-6)=96(万元),2×20年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20×60%=12(万元)<2×20年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2 500×5‰=12.5(万元),2×20年可扣除业务招待费为1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2=8(万元)。则该公司2×20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 500-2 300)+8-96=112(万元)。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