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某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小股东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某提起诉讼
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某提起诉讼
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某提起诉讼
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某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本题郑某为高管,应请求监事会告而非请求董事会,故选项AC错误;股东代表诉讼,需要先走前置程序,即本题应当先请求监事会起诉,选项B正确;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都具备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选项D错误。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