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于2019年12月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5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2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含税金额为1.13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万元。
A: 18.31
B: 18.37
C: 18.47
D: 18.95
【考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解题思路】掌握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包括材料成本、加工费和消费税,其中加工费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具体解析】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5+2+1.13÷(1+13%)]÷(1-5%)=18.95(万元)。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