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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判断题】

0600528

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的具有审计实务经验,并且对审计过程、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与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相关的会计和审计问题方面有合理了解的人士。( )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解析

【解析】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的具有审计实务经验,并且对下列方面有合理了解的人士: (1)审计过程; (2)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 (4)与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相关的会计和审计问题。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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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2、(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3、2×21年1月1日,甲公司为乙公司的800万元债务提供担保。2×21年11月1日,乙公司因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被债权人起诉。至2×21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但经咨询律师,甲公司认为有60%的可能性需要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赔偿800万元,并预计很可能承担诉讼费用10万元;有40%的可能性无须承担担保责任。2×22年3月6日,法院做出判决,甲公司需承担全部担保责任和诉讼费用。甲公司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于当日履行了担保责任,并支付了10万元的诉讼费。2×22年2月20日,甲公司2×21年度财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报出。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对该事项的处理不正确的是( )。 4、为整合资产,甲公司 2×14 年 9 月经董事会决定处置部分生产线,2×14 年 12 月 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某生产线出售合同。合同约定,该项交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 月内完成,原则上不可撤销,但因外部审批及其他不可抗因素影响的除外,如果取消合同, 主动提出取消的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 560 万元,生产线出售价格为 2600 万元,甲公司负责生产线的拆除并运送至乙公司指定地点,经乙公司验收后付款。甲公司该生产线 2×14年年末账面价值为 3200 万元,预计拆除、运送等费用为 120 万元。2×15 年 3 月在合同实 际执行过程中,因乙公司所在的地方政府出台新的产业政策,乙公司购入资产属于新政策禁 止行业,乙公司提出取消合同并支付了赔偿款,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对于上述 事项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5、为整合资产,甲公司 2×20 年 9 月经董事会决定处置部分生产线,2×20 年 12 月 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某生产线出售合同。合同约定,该项交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 月内完成,原则上不可撤销,但因外部审批及其他不可抗因素影响的除外,如果取消合同, 主动提出取消的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 560 万元,生产线出售价格为 2600 万元,甲公司负责生产线的拆除并运送至乙公司指定地点,经乙公司验收后付款。甲公司该生产线 2×20年年末账面价值为 3200 万元,预计拆除、运送等费用为 120 万元。2×21 年 3 月在合同实 际执行过程中,因乙公司所在的地方政府出台新的产业政策,乙公司购入资产属于新政策禁止行业,乙公司提出取消合同并支付了赔偿款,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对于上述 事项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6、甲会计师事务所被法院指定为乙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甲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的有关报酬方案的下列内容,正确的有(     )。 7、为整合资产,甲公司 2×20 年 9 月经董事会决定处置部分生产线,2×20 年 12 月 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某生产线出售合同。合同约定,该项交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 月内完成,原则上不可撤销,但因外部审批及其他不可抗因素影响的除外,如果取消合同, 主动提出取消的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 560 万元,生产线出售价格为 2600 万元,甲公司负责生产线的拆除并运送至乙公司指定地点,经乙公司验收后付款。甲公司该生产线 2×20年年末账面价值为 3200 万元,预计拆除、运送等费用为 120 万元。2×21 年 3 月在合同实 际执行过程中,因乙公司所在的地方政府出台新的产业政策,乙公司购入资产属于新政策禁止行业,乙公司提出取消合同并支付了赔偿款,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对于上述 事项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8、2×18年1月1日,甲公司为乙公司的800万元债务提供50%担保。2×18年6月1日,乙公司因无力偿还该笔到期债务被债权人起诉。至2×18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但经咨询律师,甲公司认为有55%的可能性需要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赔偿400万元,并预计承担诉讼费用4万元;有45%的可能性无须承担保证责任。2×19年2月10日,法院作出判决,甲公司需承担全部担保责任和诉讼费用4万元。甲公司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于当日履行了担保责任,并支付了4万元的诉讼费。2×19年2月20日,2×18年度财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报出。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对该事件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9、甲公司2×19年度财务报表于2×20年3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提供。 2×20年1月1日至3月20日,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2×20年3月10日,甲公司与戊公司签订收购其持有的己公司全部股权的协议;(2)2×20年2月15日,甲公司收到丁公司2×19年12月销售货款;(3)2×20年1月20日,法院对乙公司就2×19年8月起诉甲公司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甲公司需支付乙公司的赔偿超过其2×19 年末预计金额240万元;(4)根据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甲公司于2×20 年 1月25日将其生产的产品发往丙公司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公司收到所购货物后发现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随即要求退货。甲公司于2×20年2月3日收到丙公司退回的产品并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假定上述交易或事项均具有重要性,不考虑其他因素,应作为甲公司2×19年末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是(   )。 10、甲公司有关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资料如下:(1)2×13年12月21日,经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为其1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人员从2×14年1月1日起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2年,即可自2×15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增值权应在2×16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毕。甲公司估计,该增值权在负债结算之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的公允价值和可行权后的每份增值权现金支出额如下:(2)第一年有6名管理人员离开甲公司,甲公司估计还将有4名管理人员离开。(3)第二年又有8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假定有36人行使股票增值权取得了现金。(4)2×16年12月31日剩余50人全部行使了股票增值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2)该股份支付协议对甲公司2×16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表述中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