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中央企业(非军工企业),20×5年实现的净利润为612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95万元,“管理费用”项目下的“研究与开发费”和当期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之和为300万元;本年末无息流动负债为954万元,上年末无息流动负债为742.5万元,2015年平均所有者权益为3 330万元,平均负债合计为4 140万元,平均在建工程为119.25万元,其中包含的资本化利息为19.25万元。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则按国资委《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的20×5年的经济增加值为( )万元。
A: 577.90
B: 578.96
C: 624.55
D: 625.61
【考点】简化的经济增加值的衡量
【解题思路】掌握简化的经济增加值的衡量的计算公式
【具体解析】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1-25%)+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1-25%)
=612+195×(1-25%)+300×(1-25%)
=983.25(万元)
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3330+4140-(954+742.5)/2-119.25
=6 502.5(万元)
经济增加值=983.25-6 502.5×5.5%=625.61(万元)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