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老师2019年1月在乙公司进行培训讲座,每次讲座收取费用500元,总共进行4次,1月共取得收入2000元。甲老师1月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元。
A:
B: 0
C: 150
D: 240
E: 320
【考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解题思路】先判断每次收入是否超过4000元,再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解析】
甲老师培训讲座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按月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故甲老师1月应预缴个人所得税=(2000-800)×20%=240元。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