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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

2020年10月,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2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8000元;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3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42,000元。已知,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为0.005元/支,每标准条200支卷烟。计算甲草批发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28,000×11%+42,000×11%

B: 28,000×11%+200×200×0.005

C: 42,000×11%+300×200×0.005

D: 28,000×11%+200×200×0.005+42,000×11%+300×200×0.005

答案解析

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属于批发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因此,选项中涉及300或者42000的均予排除。

答案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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