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合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不知情的张某,借得40万元,竞买了房子。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A: 应当仅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
B: 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 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 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考点】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解题思路】有限合伙人违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应承担的责任
【具体解析】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丁对该行为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同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甲乙也要与丁一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选项D正确,选项ABC不正确。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