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钱某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张三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甲的做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赵某提起诉讼
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赵某提起诉讼
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赵某提起诉讼
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赵某提起诉讼
【考点】本题考核股东诉讼
【解题思路】先找企业里的董事/监事,他们不管,股东才能提起代表诉讼
【具体解析】(1)选项AB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先找“监事会”;(2)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不受1%的限制。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