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甲公司控股股东拟以持有的甲公司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乙境内公司。根据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 )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A: 2年
B: 3年
C: 4年
D: 5年
【考点】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
【解题思路】了解并购要求
【具体解析】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是指境外公司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或者境外公司以其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者境内公司增发股份的行为。上述所称的境外公司应合法设立并且其注册地具有完善的公司法律制度,且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3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