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各出资10万元共同购买机械设备一套,双方约定轮流使用,每次时间为半年。甲在使用设备期间,向善意的丙借款15万元,并将该设备交付给丙设定质押担保。甲无力还款,丙行使了质权,从而引发纠纷。下列关于纠纷解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无权处分,但丙仍应取得质权
B: 甲无权处分,故丙无权主张质权
C: 乙有权就所发生的损失请求甲赔偿
D: 乙有权就所发生的损失要求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考点】善意取得制度
【解题思路】掌握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对象及条件
【具体解析】善意取得不但适用于所有权的取得,也适用于他物权的取得。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押权等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本题中,丙属于善意取得人,享有质权。选项A正确、B错误;乙有权就所发生的损失请求甲赔偿,但无权请求丙赔偿。选项C正确、D错误。
答案选 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