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年5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从乙公司租入一台机器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开始日为2×21年6月1日,年租金为60万元,租赁期为3年,首3个月免付租金,期间如有一方撤销将支付罚金的金额为剩余期间的租金,3年期满后,如经双方同意以相同的租金将租赁期再延长2年,如有一方不同意将不再续期,没有罚金且预计对交易双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不重大。在租赁期开始日,该设备的剩余使用寿命为10年,甲公司预计不可撤销租赁期结束时,能以更低的价格租入性能更好的同类型设备。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对该设备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是( )年。
A: 3
B: 5
C: 10
D: 4.75
【答案】A
【科目】会计
【知识点根源】CPA2022版教材P281,P289
【考点】租赁期, 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思路】
按照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开始日的前3年有强制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撤销期间。对于此后2年的延长期,因为承租人和出租人均可单方面选择不续约而无须支付任何罚金且预计对交易双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不重大,该租赁不再可强制执行,即后续2年延长期非不可撤销期间。对于免租租3个月应包含在租赁期中,因此,该租赁合同在初始确认时应将租赁期确定为3年。甲公司在租赁期满时不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应当在租赁期(3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10年)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所以,该设备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是3年。
因此,答案为A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