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汽车制造企业2016年度销售小汽车收入10000万元,销售零部件收入2000万元,出租闲置办公楼取得租金收入300万元,处置旧生产设备取得收入300万元,将自产小汽车捐赠给其他单位,小汽车公允价值40万元,本年取得投资收益500万元,该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30万元,则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 52
B: 68.3
C: 64.3
D: 68.5
【解析】A企业销售(营业)收入=10000+2000+300+40=1234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130×60%=78(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12340×5‰=61.7(万元),78万元>61.7万元,则当年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61.7万元,则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0-61.7=68.3(万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