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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多选题】

对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下列选项中,不能考虑信赖以前审计获取的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的是( )。

A: 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环境薄弱

B: 针对赊销业务的自动化审批流程

C: 针对预防员工舞弊的内部账户监控流程

D: 因高管人员变动,相关审批流程节点发生变更后的控制

答案解析

对于A选项,当被审计单位控制环境薄弱或对控制的监督薄弱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缩短再次测试控制的时间间隔或完全不信赖以前审计获取的审计证据,也就是还可能利用以前年度获取的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对于B选项,自动化审批流程可以依赖以前年度获取的审计证据;对于C选项,属于注册会计师拟信赖旨在减轻特别风险的控制;对于D选项,属于控制在本年发生重大变化。

答案选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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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对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在决定是否信赖以前审计获取的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时,下列各项中,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需考虑的是( )。 2、【单选题】对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在决定是否信赖以前审计获取的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时,下列各项中,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需考虑的是( )(2019)。 3、对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在决定是否信赖以前审计获取的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时,下列各项中,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需考虑的是(  )。 4、对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在决定是否信赖以前审计获取的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时,下列各项中,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需考虑的是(    )。 5、对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在决定是否信赖以前审计获取的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时,下列各项中,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需考虑的是()。 6、对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在决定是否信赖以前审计获取的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时,下列各项中,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需考虑的是(    )(2019)。 7、【2022·回忆·单选】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2×20年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因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500万元以及违约金30万元。截至2×20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做出判决。(2)以前年度承接的一项建设和运营高速公路的PPP项目,自2×20年1月1日进入运营收费期,政府不对甲公司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提供保证,甲公司预计5年后需要对路面进行翻新发生费用600万元,路面翻新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3)2×20年2月1日丙公司的银行借款到期,由于丙公司未按期还款,银行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履行其担保责任,甲公司预计需要向银行赔偿1000万元,2×21年2月18日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定甲公司向银行赔偿1200万元。甲公司2×20年度财务报告于2×21年3月日经批准报出。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及其他因素,甲公司2×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是(  )。 8、(二)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 年 3 月发生有关固定资产业务如下: (1)3 月 1 日,企业对经营租入的厂部办公楼采用出包工程方式进行装修改造,以银行存款支付全部工程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60 万元,增值税税额 6 万元。当月 31 日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按租赁合同规定租赁期为 5 年,租赁开始日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年租金 48 万元(不含增值税)每年年末支付。 (2)3 月 20 日,基本生产车间一台设备由于技术升级等原因决定提前报废,原值 40 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已计提折旧 24 万元(含本月应计提折旧额 0.67 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报废取得残值变价收入 2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0.32万元。报废清理发生自行清理费用 0.5 万元。有关收入、支出均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3)3 月 31 日,计算确认本月基本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其中厂房本月应计提折旧费 16 万元,除本月报废设备应计提折旧额 0.67 万元外,车间正常使用设备的原价为 600 万元,预计净残值为 30 万元,该设备于 2017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3.根据资料(2),下列各项中,关于设备报废相关项目和科目的会计处理结果表述正确的是( )。 9、【资料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5 月发生有关固定资产业务如下: (1)5月5 日,企业对经营租入的厂部办公楼采用出包工程方式进行装修改造,以银行存款支付全部工程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60 万元,增值税税额 5.4万元。当月 31 日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按租赁合同规定租赁期为 5 年,租赁开始日为 2019 年 4月 30 日,年租金 48 万元(不含增值税)每年年末支付。 (2)5月18 日,基本生产车间一台设备由于技术升级等原因决定提前报废,原值 40 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已计提折旧 24 万元(含本月应计提折旧额 0.67 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报废取得残值变价收入 2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0.26 万元。报废清理发生自行清理费用 0.5 万元。相关收支均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3)5月31 日,计算确认本月基本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其中厂房本月应计提折旧费16万元,除本月报废设备应计提折旧额 0.67 万元外,车间正常使用设备的原价为6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30万元,该设备于2018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3.根据资料(2),下列各项中,关于设备报废相关项目和科目的会计处理结果表述正确的是()。 10、(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