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可以免考注会专业阶段的任意一门专长科目考试,也就是说,考生可以自己选择免考哪一科,注意,只能免考一科,下面我们来看看免考具体的规定吧!
大家如果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可以依规定申请免试注会专业阶段的1个专长科目考试,具体免考哪门科目,可以视自身情况而定。以下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大家可以看一下:
1、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2、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也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1.免试申请人需要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
2.地方考办负责审查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真实性以及评审机构的资格。审查无误后,制作上报文件,包括汇总表、申请表、证书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
3.财政部考办对上报的文件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批复。免试生效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会计网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