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考试全称为“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分为初级审计师考试、中级审计师考试、高级审计师考试,考试内容和考试时间各不相同。
审计师考试科目及内容
1、初级审计师考试和中级审计师考试科目是一样的,共两门,分别是《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相关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审计理论与实务》考试内容为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2、高级审计师考试设《高级审计实务》1个科目,主要考查作为高级审计师在审计实践中进行分析判断、组织协调等实务操作的能力;重点考查运用审计技术与方法发现问题和进行分析评价的能力;组织、安排、协调、落实审计工作的能力;综合、分析、判断、处理和评价各类材料与审计信息工作的能力等。
审计师考试免考条件和程序
获得审计专业硕士学位人员按照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予考察《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
审计师考试资格证书
1、初级、中级审计师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初、中级审计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审计署联合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对高级审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对符合当地当年使用标准的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颁发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该证明在本地区范围本年度的评聘工作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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