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题】中国公民陈某为国内某大学教授。2022年1-4月有关收支情况如下:(1)1月转让一套住房,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945000元。该套住房原值840000元系陈某2020年8月购入,本次转让过程中,发生合理费用5000元。(2)2月获得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区(县)级教育方面的奖金10000元。(3)3月转让从公开发行市场购入的上市公司股票6000股,取得股票转让所得120000元。(4)4月在甲电信公司购话费获赠价值390元的手机一部;获得乙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赔款30000元。
假设陈某2022年其他收入及相关情况如下:(1)工资、薪金所得190000元,专项扣除40000元。(2)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稿酬所得5000元。
已知: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纳增值税。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减除费用600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减按70%计算。
4.计算阵某2022年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190000+8000×(1-20%)+5000×(1-20%)×70%-60000-40000]×10%-2520=7400元
B: (190000-60000-40000)×10%-2520+8000×(1-20%)×3%+5000×70%×3%=6756元
C: (190000-60000-40000)×10%-2520+8000×(1-20%)×3%+5000×(1-20%)×70%×3%=6756元
D: (190000+8000+5000×70%-60000-40000)×10%-2520=7630元
应纳税额=(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90000+8000×(1-20%)+5000×(1-20%)×70%-60000-40000]×10%-2520=7400(元)。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