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限责任公司于设立时收到甲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一台,合同约定该机器设备的价值为10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0000元。假设合同约定的固定资产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不考虑其他因素。则A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
A: 借:固定资产1130000;贷:实收资本——甲公司1130000
B: 借:固定资产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0;贷:实收资本——甲公司1130000
C: 借:固定资产1130000;贷:实收资本——甲公司1000000,资本公积130000
D: 借:实收资本——甲公司1130000;贷:固定资产1130000
由于固定资产合同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固定资产应按合同约定价值金额1000000元入账,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0000元。A公司接受甲公司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合同约定金额与增值税进项税额作为实收资本,因此,可按1130000元的金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0贷:实收资本1130000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