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首饰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一批金项链。该批金项链含增值税价款为140400元,换回的旧项链作价128700元,甲首饰店实际收取差价款1170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甲首饰店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 140400÷(1+16%)×16%=19365.52(元)
B: 128700÷(1+16%)×16%=17751.72(元)
C: 140400×16%=22464(元)
D: 11700÷(1+16%)×16%=1613.79(元)
【解析】对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因此,甲首饰店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1700÷(1+16%)×16%=1613.79(元)。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