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主营业务为高档化妆品的销售,2019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事项:(1)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70万,关税3.5万。(2)在国内销售高档化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0.8元已单独记账,包装费0.2万元。(3)采取折旧销售方式销售高档化妆品,不含税售价100万元,折扣额2万元,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备注栏已注明。(4)购买高档化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万元,税额1.95万元,给优秀员工做福利。已知道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2)根据以上业务,阳光公司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合计金额为( )。
A: 42.21万元
B: 36.41万元
C: 37.26万元
D: 28.62万元
【解析】业务(2)中销项税为:(120+0.2/1.13)×13%=15.62万元;业务(3)中销项税为:100×13%=13万元。合计为28.62万元。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