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二:中国公民陈某为国内某大学教授。2021年1-4月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1月转让一套住房,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945000元。该套住房原值840000元系陈某2020年8月购入,本次转让过程中,发生合理费用5000元。
(2)2月获得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区(县)级教育方面的奖金10000元。
(3)3月转让从公开发行市场购入的上市公司股票6000股,取得股票转让所得120000元。
(4)4月在甲电信公司购话费获赠价值390元的手机一部;获得乙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赔款30000元。
假设陈某2021年其他收入及相关情况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190000元,专项扣除40000元。
(2)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稿酬所得5000元。
已知: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纳增值税。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减除费用600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减按70%
计算。 1.计算陈某1月转让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945000÷(1+5%)-840000-5000]×20%=11000元
B: (945000-840000)×20%=21000元
C: (945000-840000-5000)×20%=20000元
D: [945000÷(1+5%)-840000]×20%=12000元
个人转让住房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故陈某1月转让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945000÷(1+5%)-840000-5000]×20%=11000(元)。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