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材料一批,原材料的成本费用为210万元,加工费为10万元,增值税额为1.3万元,消费税额为35.7万元,收回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这批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 220
B: 221.4
C: 255.7
D: 256.7
选项A正确,收回后继续用于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所以材料的入账价值=210+10=220(万元),相关会计分录为(金额单位为万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22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5.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贷:银行存款257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