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交接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 )。
A: 单位名称
B: 交接日期
C: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
D: 移交清册页数
【考点】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解析】会计工作交接时,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故以上选项都正确。
答案选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