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题】甲企业(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售价和提供服务收入均不包含增值税。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2021年6月,甲企业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6日,与A公司签订合同,向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售价为2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25万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1800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前,该批商品已计提了5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该业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
(2)10日,因资金周转困难,急需资金一笔,将购买成本为200万元的原材料出售。售价220万元,当月收到原材料款项。该业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
(3)10日,与B公司签订服务协议,采用预收款方式为戊公司提供自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一年的维护服务。该协议约定当日一次性收取全部协议含税价款406.8万元,已发生成本25万元(假定均为提供劳务人员薪酬),估计每期都将发生25万元的相关成本支出。假设纳税义务发生时点与会计确认收入时点相同。
(4)本月发生销售费用200万元,管理费用58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单位用万元表示)
5.根据资料(1)~(4),甲企业本期应结转的“营业利润”的金额为( )。
A: 492
B: 512
C: 575
D: 775
应结转的“营业利润”的金额=(2500+220+30)-1975-200-58-5=512(万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