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题】小明为自由职业者,于2021年10月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1000元,稿酬所得10000元,在2021年11月份卖房所得100万,该房屋是小明2008年79万购入的,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并于2021年12月转让一处临街商铺,该商铺原值为30万,销售款100万,均不含增值税,支付可以税前扣除的合理税费为2万元,并取得相应合法票据。
已知个人转让房屋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0%,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小明在2021年12月份卖房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万元。
A: 14
B: 10
C: 13.6
D: 0
小明在2021年12月份卖房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00-30-2)×20%=13.6万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