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业务。2021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1辆定制的自产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2.6万元,另收取手续费3.39万元。
(2)将10辆自产小汽车对外投资,小汽车生产成本9万元/辆,甲公司同类小汽车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17万元/辆、平均销售价格15万元/辆、最低销售价格12万元/辆。
(3)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给4S店一批自产小汽车,6日签订合同,11日收到预收款,16日发出小汽车,21日开具发票。
(4)生产中轻型商用客车180辆,其中171辆用于销售、3辆用于广告、2辆用于本公司管理部门、4辆用于赞助。
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2.计算甲公司当月以自产小汽车对外投资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10×15×5%=7.5(万元)
B: 10×12×5%=6(万元)
C: 10×9×5%=4.5(万元)
D: 10×17×5%=8.5(万元)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换、投、抵”)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