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21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一批美容面膜(市场售价30元/片),海关审定的货价210万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11万元、运输费20万元、保险费4万元;支付境内的运费3万元。
(2)接受乙公司委托加工一批高档口红,不含增值税加工费35万元,乙公司提供原材料成本84万元,该批高档口红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3)销售高档香水,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702万元,另收取包装费5.85万元。
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关于甲公司受托加工高档口红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A: (84+35)×15%
B: (84+35)÷(1-15%)×15%
C: [84÷(1-15%)+35]×15%
D: [84+35÷(1-15%)]×15%
受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84+35)÷(1-15%)×15%。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