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因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其所欠乙公司的500万元货款进行了债务重组,债务重组之前,乙公司已针对该项债权计提了50万元的坏账准备。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产品抵偿债务,甲公司交付产品后双方的债权债务结清。甲公司已将用于抵债的产品发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用于抵债的产品的账面余额为300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2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为4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甲公司确认债务重组利得()万元。
A: 0
B: 200
C: 100
D: 36
以库存商品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增值税之和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甲公司确认债务重组利得=500-400×(1+16%)=36(万元)。参考分录: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4
营业外收入 36
借:主营业务成本 280
存货跌价准备 20
贷:库存商品 300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