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自建厂房一幢,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5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8.5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一批,实际成本为8万元,税务部门确定的计税价格为10万元,增值税税率17;领用本单位外购原材料一批用于工程建设,原材料实际成本为l万元,应负担的增值税额为0.17万元;工程人员应计工资10万元,支付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3万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请问下列项目中应计入该厂房的实际造价的有()。
A: 工程项目耗用的工程物资所涉及到的增值税8.5万元
B: 领用本企业外购的材料所涉及到的增值税0. 17万元
C: 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所涉及到的增值税1.7万元
D: 支付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3万元
【解析】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58.5
贷:银行存款 58.5
(2)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58.5
贷:工程物资 58.5
(3)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确定应计入在建工程的金额为:8+10×17% =9. 7(万元)
借:在建工程 9.7
贷:库存商品 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
(4)工程领用原材料时,确定应计入在建工程的金额为:1+1×17%=1.17(万元)。
借:在建工程 1.17
贷:原材料 l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0.17
(5)分配工程人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 1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
(6)支付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3
贷:银行存款等 3
(7)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成本为:58. 5+9. 7+1.17+10+3 =82.37(万元)
借:固定资产 82.37
贷:在建工程 82.37
答案选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