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0日,吴某到甲公司工作报到上班,每月领取工资3000元,直至2018年1月10日甲公司方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补偿为( )。
A: 20000元
B: 27000元
C: 30000元
D: 33000元
应该自2017年3月11日开始计算,到2018年1月10日,共计10个月,则除正常工资外,要支付10×3000=30000元工资补偿。
答案选 C